中華民國憲法第一五八條:「教育文化之發展,應與國家發展之目標相適應。」
學生軍訓目標 學務創新工作
1.振奮民族精神,激勵學生愛國情操。 1.安全校園生活之促進維護及危機管理。
2.充實學生軍事知識,實現文武合一教育。 2.學生自治及自我管理之促進。
3.陶鑄學生武德武藝,強身強國。 3.公民教育之學習及實踐。
4.培養學生良好生活習慣,陶冶高尚品德。 4.學務工作之創新、專業化及兒少偏差行為預防、輔導。
5.保持校園安寧,維護學生安全。 5.學務工作其他相關業務之協助。